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二届“明理杯”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暨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国际法学院预赛的通知

发布者:董星仙发布时间:2025-12-16浏览次数:13

国际法学院全体同学:

为启发培育学生创新思维、提高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同时做好“明理杯”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校赛、省赛及全国赛的筹备遴选工作,学院团委决定从即日起启动第十二届“明理杯”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暨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国际法学院预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国际法学院全日制在校生。

二、大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锐意进取、勇于挑战、敢为人先。

三、参赛类别

竞赛分创新、创业两大类别,分类申报。参赛团队或个人通过提交自然科学类学术科研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研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创业项目商业计划书和项目运营报告等材料报名参赛。具体要求详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明理杯”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章程》(附件1)。

(一)创新类。创新类竞赛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研报告和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限本科生。可分为集体作品和个人作品。实行分类、分组申报。作品分类和参赛资格参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章程》(附件2)执行。

(二)创业类。创业类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类;立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拟设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交流合作、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5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量子技术、元宇宙、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绿色低碳产业、绿色消费、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文化创意和区域交流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等区域合作,或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参赛资格和项目分类参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附件3执行。

        四、报名要求

1.参赛对象:20266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若在20266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项目;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成员参赛(不作为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数量的30%

创新类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且不超过8人。

创业类以团队形式参赛。参赛者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团队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院、跨年级组队。

注意:参赛者可同时参与创新类和创业类,但在一个类别中每人最多参与一个项目。

2.鼓励学校本科生、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博文杯”大学生百项实证创新基金、研究生科研创新平台的优秀结项项目,以及在各专业赛事中获奖的优秀项目或作品报名参赛。

五、赛程安排

(一)报名(2026315日中午1200前)

    1.加入群聊。

参赛个人或团队请在报名完成后加入第十五届“挑战杯”校答疑群(QQ群号:939304975)与国际法学院答疑通知群(QQ群号:1072952575)。

    2.电子材料提交。

参赛个人或团队于2026315日中午12:00前将作品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gjfxytwzzb@163.com。(若省级赛事时间提前,校赛相关工作截止时间将同步调整,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邮件及附件压缩包名称:“创新/业类+负责人+作品名称”;后续根据群内通知的时间地点提交纸质版材料。

参赛作品或项目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①PDF格式的参赛申报表(见附件5);

②参赛作品(创新类)或项目计划书(创业类);

③申报创业实践主题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公司股东构成及成员情况、公司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企业经营业务流水等材料);

④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应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⑤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

(二)际法学院预赛阶段(20263月)

关于国际法学院预赛阶段的相关事项,将于“国际法学院答疑通知群”内陆续予以通知。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委员会

20251215

审核人:万莉



附件1: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明理杯”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章程》的通知.pdf

附件2:“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pdf

附件3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pdf

附件4:第十二届“明理杯”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暨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5:第十二届“明理杯”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暨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