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学院成功举办“现代国际背景下商业争端解决中法治对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意义:以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为视角”主题讲座

发布者:董星仙发布时间:2025-09-20浏览次数: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应对全球化背景下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新挑战与新机遇,搭建中外法学交流合作桥梁,918日晚上,应我校国际法学院邀请,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法院(AIFC)和国际仲裁中心(IAC)的书记官长兼首席执行官、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审判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专家委员会委员、知名国际法律顾问克里斯托弗·坎贝尔-霍尔特先生(Christopher·Campbell-Holt OBE)来我校开展“现代国际背景下商业争端解决中法治对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意义:以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为视角”主题学术讲座。国际法学院副院长黄志慧教授担任讲座的主持人,国际法学院院长徐伟功教授、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法院和国际仲裁中心案件管理部律师Meray Ozat女士出席本次活动。国际法学院老师及众多国际法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外国留学生到场学习。


          讲座伊始,黄志慧教授对克里斯托弗·坎贝尔-霍尔特先生的任职经历和专业成就作了详细介绍,并就本次讲座主题的背景,以及国际法学院与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法院和国际仲裁中心的合作情况进行了说明,同时对参加本次讲座的老师、同学们表示热烈欢迎。

在讲座环节,坎贝尔-霍尔特先生首先通过数据与案例,生动展现了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之间合作的深度与广度,证明了两国的经贸合作是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区域实践中的典型范例。与此同时,国际商事纠纷类型的多样化,涵盖了投资保护、知识产权、基础设施、环境责任等多个新领域。借此,坎贝尔-霍尔特先生抛出了本次学术讲座的中心问题: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一国如何通过法治,高效解决国际商事争议,公正维护各方利益,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多元目标。坎贝尔-霍尔特先生以自己的任职经历为例,详细阐述了其推动建立的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法院和国际仲裁中心的运行情况。同时,他大力赞扬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推行的“一站式”争议解决模式。随后,坎贝尔-霍尔特先生深入阐释了法治(rule of law)与法制(rule by law)的区别,系统梳理了国际法治的基本原则,并明确指出:以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为典型代表的中国法治实践,正不断向世界传递独具价值的中国智慧、贡献切实可行的中国方案。

          在提问环节,坎贝尔-霍尔特先生与听众就国际投资者的环境法义务、国际商事法院的角色、多元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的融合等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

此次活动对我校国际法专业学子而言,既是拓宽国际视野的重要窗口,也是对接全球优质学术资源的坚实桥梁。它不仅助力学子打破知识壁垒、塑造全球格局、点燃职业理想,为其成长为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提供有力学术支撑,更让他们在全球化浪潮中,能更有信心、更有能力参与国际法治建设,以青春之力为中外法治合作贡献力量。

伴随全体师生的热烈掌声,本次讲座圆满落下帷幕。

审核人:黄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