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落实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涉外领域法治体系建设问题研究”的研究任务,助力海南自贸港涉外法治体系建设,8月5日至11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文澜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涉外法治研究院院长,课题首席专家刘仁山教授率课题组赴海南开展为期七日的专题调研。
一、聚焦课题任务:多维度考察海南自贸港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实践
作为党和国家在新时代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海南自贸港是我国最高层级的对外开放试验区,其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是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课题“涉外领域法治体系建设问题研究”的重要研究任务。在海南省司法厅的统筹协调与大力支持下,课题组一行先后走访海南省司法厅、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海南省贸促会、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海南国际仲裁院、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二国际商事法庭)、三亚凤凰公证处、三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展示馆以及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等14家单位,涵盖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仲裁与调解机构、法律服务机构等。通过座谈交流与实地考察,课题组发现,当前海南自贸港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创新与挑战并存。一方面,海南自贸港在涉外法治领域已经存在多项创新实践,成立涉外法治工作处、加快出台海南自贸港涉外法律法规、优化涉外民商事案件审判布局、率先探索临时仲裁制度、申报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创新基地等,为海南自贸港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随着2025年12月18日海南自贸港全岛封关运作临近,封关后海南自贸港“‘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的运作模式,对其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提出更高要求。然而,当前海南自贸港仍面临涉外立法衔接国际规则滞后、涉外程序机制运转不畅、涉外法律适用困难、涉外法治人才短缺等问题,制约海南自贸港涉外法治体系的功能发挥,难以满足日后海南自贸港“‘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运作模式下的涉外法治保障需求。
二、寻策解难题:剖析海南自贸港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瓶颈与优化路径
(一)政府部门:盘点成就,直面立法与服务短板
8月5日,在海南省司法厅王雪林副厅长主持的政府部门座谈会中,海南省司法厅涉外法治工作处梅振中处长从涉外法治工作机制、涉外法律制度建设、涉外执法服务水平、涉外司法工作成效、涉外法律服务质量、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六大方面向课题组整体介绍当前海南自贸港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的实践成果。同时,梅振中处长也坦言,海南自贸港涉外立法与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存在差距,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调解等多元争议解决机制宣传推广不足,涉外法治人才储备缺口显著等,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此外,共同参加本次座谈会的海南省商务厅、海南省公安厅、海南省委网信办以及海南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也分别围绕各部门的涉外工作与课题组进行了交流探讨。
对于当前海南自贸港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在制度探索、实践推进等方面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刘仁山教授认为,这些成果为海南自贸港涉外法治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坚实基础。对于政府部门反映的待解难题,刘仁山教授建议,在党和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可充分发挥《海南自贸港法》赋予海南的制度优势,以《对外关系法》为基本遵循,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涉外法治体系的系统化建设,推动各项制度安排与实践需求精准对接,为日后海南自贸港的全岛封关运作提供更有力的涉外法治基础。
(二)司法机关:聚焦痛点,破解涉外审判实践难题
为获取海南自贸港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研究的一手司法实践资料,课题组也与多家司法机关开展座谈。在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一国际商事法庭)、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二国际商事法庭)以及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座谈会中,课题组围绕涉外民商事与海事案件的管辖、送达、证据认定、法律适用,临时仲裁的海南实践及与《纽约公约》的衔接,境外仲裁裁决与外国法院判决在海南的承认与执行,反外国制裁以及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与各司法机关进行了深入交流。各司法机关普遍反映,当前海南自贸港涉外司法实践面临多重挑战:涉外司法审判人才匮乏、司法文书境外送达效率低、涉外案件法律适用依据理解不一致、外国法查明困难、临时仲裁与司法机关的衔接不畅、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形势严峻、涉外案件审理周期长、涉外民商事多元争议解决机制功效欠佳、涉外案件数量整体偏少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海南自贸港涉外司法实践高质量发展。
刘仁山教授从理论与实践融合的角度出发,建议破解上述痛点应双向发力。一方面,法学院校可通过专题培训、人才联合培养、资源共享、经验推广等方式,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合作机制建设,助力司法机关解决司法实践难题。另一方面,司法机关需认真理解与适用《对外关系法》《民事诉讼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仲裁法》《反外国制裁法》等一系列涉外法律法规,及时将实践中的争议问题通过合作机制反馈至法学院校。同时,司法机关还应秉持开放包容、公平公正的司法理念,提升海南自贸港涉外司法的国际吸引力。
(三)仲裁与调解机构:探索创新,打造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
为助力海南自贸港打造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健全海南自贸港国际民商事争议多元解决机制、为海南自贸港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提供优质且高效的“仲裁+调解”服务,课题组还先后与海南国际仲裁院、三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开展专项交流。8月7日,在与海南国际仲裁院的座谈会中,课题组就《仲裁法(修订草案)》、仲裁理论与实践融合、仲裁员遴选标准、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的法治保障等与其进行探讨交流。8月9日,在与三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座谈会中,课题组则围绕《新加坡调解公约》与海南自贸港《商事调解规定》的落地实施、商事调解能否免于强制执行、防范虚假调解、调解收费模式等与其进行探讨交流,并强调需要加强调解员资质认定与培训。
对海南自贸港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商事调解事业的发展,刘仁山教授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建议海南国际仲裁院进一步深化法定机构改革,依托海南自贸港的独特优势,全面落实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战略安排,早日建设成面向东南亚、辐射太平洋的国际一流仲裁机构。二是建议海南自贸港在立法层面给予国际商事调解更多支持和保障,明确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规范调解程序,加强调解员的培训和管理,推动国际商事调解的专业化、国际化发展。
(四)法律服务机构:明晰需求,补齐涉外法律服务体系短板
涉外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海南自贸港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课题组通过与国浩律师(海南)事务所、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以及三亚凤凰公证处举行座谈会,精准把握海南自贸港涉外法律服务体系的现实需求。参与座谈的律师事务所指出,当前海南自贸港涉外法治体系建设仍存在诸多待完善之处,包括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后的立法保障,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与上位法的衔接难题,海南自贸港配套法规制定与适用冲突,涉外民商事与海事案件的送达、证据认定与执行,海南临时仲裁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数据跨境流动规范,投资备案难与外国人用工签证便利化以及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等。8月9日,在与三亚凤凰公证处的座谈会中,课题组还就立法与制度创新、司法执法与监管协同、数据产权与新兴业态、公证参与商事调解、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涉外遗嘱办理等一系列问题与其进行交流探讨。
刘仁山教授认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是党和国家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与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的调研是法律职业共同体践行家国情怀的生动实践;并建议以此次调研为契机,深化与法律服务机构的合作,共同培养适应海南自贸港建设需求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共推海南自贸港涉外法治体系建设提质增效。
三、深化后续合作谱新篇:凝聚合力共助海南自贸港涉外法治体系建设
此次调研得到了各调研单位的高度认可,多家调研单位明确表达了与课题组进行后续联动与合作的意愿。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副院长李雪茹、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志辉、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南自由贸易港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党组成员、副院长叶珊茹、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严家亮均表示,课题组的提问直击涉外司法审判痛点,希望与课题组联合开展各项研究工作。海南国际仲裁院副院长陈华君提出,愿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共建仲裁人才培养基地,提升临时仲裁的国际竞争力。三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理事长汪印琪表示,期待合作共同推动中国商事调解制度获得国际认可。
刘仁山教授特别感谢海南省司法厅王磊厅长等领导对此次调研的全程统筹支持,以及海南省司法厅涉外法治工作处梅振中处长、法律事务处王俊处长等的全程具体协助;同时,特别感谢各调研单位的积极参与,为课题组获取海南自贸港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的一手实践资料提供关键保障。
刘仁山教授表示,此次调研已经全面掌握海南自贸港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的实践进展与核心诉求;下一步,课题组将围绕海南自贸港“‘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全岛封关运作模式下的涉外法治保障需求,重点推进三项工作。一是全面整合调研情况,梳理待解难题与优化建议,尽快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报送国家相关部门,为以法治护航海南自贸港“‘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全岛封关运作模式,打造海南自贸港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提供靶向智力支持。二是对接各调研单位合作需求,建立课题联合研究、人才联合培养、平台联合共建的长效合作机制,推动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理论与海南自贸港“‘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全岛封关运作模式的深度融合。三是时刻关注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进度,持续追踪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中涉外法治体系建设的新动态、新需求,及时补充调研数据,助力海南构建契合自贸港定位的涉外法治体系,为我国以法治保障制度型对外开放贡献“海南经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黄志慧教授、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陈丽平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讲师周童博士、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讲师谭晓杰博士、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讲师陈杰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曲星吉、夏夕晴共同参加此次调研。
审核人:黄志慧
转载: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涉外法治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