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切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本院团学青年走出课堂边界,在社会实景中上好“大思政课”,在行走中读懂中国、在实践中增长才干、用行动服务群众,根据上级团组织与学校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相关事宜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读懂中国·行走的思政课·法治寰宇青春行
二、活动对象
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三、活动内容
(一)团中央“返家乡”社会实践专项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聚焦乡村基层,感知时代变化,深入地方党政机关、家乡企业、乡镇社区,运用所学服务家乡发展,为家乡建设建言献策,以实习实训、劳动实践等方式参与基层治理、民情调查、社区服务、文化宣传,增强服务人民、回报家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用实际行动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展现青年担当。
具体要求详见【创青春】公众号。
提交方式:请报名团中央返家乡社会实践的同学填写在团中央公众号(公众号:创青春)的报名信息,并完成《2026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参与情况汇总表》(附件1),于2026年3月6日(周五)中午12:00前发送至国际法学院团委组织部电子邮箱:gjfxytwzzb@163.com。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返家乡”社会实践+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二)港澳台青年行
为了增进港澳台地区青年学子对学校的了解和认同,吸引更多港澳台优秀生源来校深造,鼓励港澳台学子返乡开展招生宣传与咨询活动。
具体要求详见国际教育学院港澳台教育中心官网通知。
(三)“法治寰宇青春行”社会实践专项
1.专项主题
(1)心中有信仰:精神学习入人心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擘画了“十五五”时期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与基本步伐,同时“十五五”也是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我院鼓励青年学生发挥专业优势,进社区、进乡村、进课堂、进企业广泛开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普及全会精神,推动“十五五”规划深入人心。
(2)眼中有远方:涉外探索筑同心
立足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实践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新要求,我院鼓励青年学生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与“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结合所学专业,围绕中华法治文化国际传播、出海企业发展跨国(境)法律争端、涉外法律实务实践等主题开展实地调研,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思考中国方案,提高跨文化沟通、涉外事务参与能力,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为促进民心相通、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注入青年动能。
(3)脚下有泥土:扎根基层铸初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我院鼓励学生深入街道、社区、乡镇、农村等,关注城市建设,从智慧城市、民生治理、结构优化、设施更新等主题开展调研与实践,探索城市治理思路,助力基层治理打通“最后一公里”;关注乡村振兴,通过聚焦科技兴农、普法护农、政策惠农、生态助农等主题进行实践调研,探索基层治理新面貌与新趋势。
(4)手中有传承:邂逅传统守匠心
紧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我院支持青年学生深入田野村落,围绕非遗活化、节庆礼俗、乡土记忆、民族风情等主题开展挖掘整理与创新传播,通过文化志愿服务、民俗调研等形式,助力乡土文脉赓续与当代转化,触摸文明根脉,坚定文化自觉,为我国文化建设注入新活力。
2.申报要求
(1)团队组成
国际法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队伍成员数需在3人以上,原则上不超过5人,各团队(项目)指导老师原则上为1人。
支持跨专业、跨年级组队,但主持人及半数以上成员须为我院学生。各项目负责人不能再作为队员参与其他团队项目,团队(项目)成员至多作为两个项目的成员。
请有意向申报的同学加入“2026国际法学院寒假社会实践答疑群”(QQ群号:1077796851)。
(2)申报材料
各实践队伍须在1月18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的项目申报书(附件3)、申报汇总表(附件4)、查重报告、安全承诺书(附件5)等材料打包发送至国际法学院团委组织部电子邮箱:gjfxytwzzb@163.com。
邮件命名格式:【2026国际法学院寒假社会实践】+负责人姓名+负责人联系方式。
申报立项的社会实践项目学术不端检测统一使用维普系统,重复率15%及以上为不合格。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各实践团队和个人前期要做好实践规划,切实深入实地开展实践,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实践过程中做好实践记录,填写完成《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附件2),该材料将存入学生档案。
(二)有序开展,安全至上
各实践团队和个人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就近就便开展实践,严格遵守校院相关实践要求,做好自身健康安全管理。参与实践的各实践团队和个人须仔细阅读并填写《2026年寒假社会实践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5)。
(三)积极宣传,创新成果
鼓励团队及个人进行多元化宣传,采用视频(Vlog、短视频等)、图片(影像日志、主题图册等)、文字(采访、宣讲、推文等)等形式丰富实践形式,宣传实践成果,扩大实践影响力。
(四)严格把关,提升质量
全体实践团队和个人需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严格把关项目质量,严禁学术不端、一稿多投行为,已在往届“博文杯”“大创”“社会实践”等活动中立项、结项的项目,其材料不可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社会实践申报、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
联系人:王老师027-88387036
马倩倩17755198124
QQ答疑群:1077796851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委员会
2025年12月31日
审核人:万莉
附件1 2026年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参与情况汇总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