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我们需要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继续实施“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为做好我校“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研究人才项目”的人员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信息 | 交流/留学信息 | 选拔类别 | 选拔专业 | 费用情况 | 报名截止时间 |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研究人才项目 | 马克苏特·纳里克巴耶夫大学(Maksut Narykbayev University); 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法院和AIFC国际仲裁中心 (Astana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re Court and AIFC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 里海大学 (Caspian University); 哈萨克斯坦管理经济战略研究院大学(KIMEP University)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高级研究学者、 访问学者 人数:4人 | 法学 |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结束学业回国的交通费用(各一次);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 | 3月1日 |
二、人选基本条件
(一)符合《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二)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五)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六)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七)本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三、各选派类别基本要求
(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提交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我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应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申请时应提交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
(三)高级研究学者: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应为“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应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四)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的要求。
四、留学期限
(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三)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
五、外语条件
各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的条件及外语合格条件的详细说明请查看: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
六、详细申请流程
序号 |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
第一批 | 2026年1月 | 发布通知 | 发布项目通知。 |
2026年3月1日前 | 人员报名 | 请申请人按照各选拔类别要求将申请材料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Z0004599@zuel.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2026年国别项目-拟留学单位一选派类别一姓名”,如“2026年国别项目-里海大学-高级研究学者-张三”。 一、研究生类申请材料(联合培养博士、联合培养硕士) 1.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报名表(详见附件1) 2.个人简历(中英文各一份) 3.中英文成绩单(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开具并盖章) 4.导师推荐信(含导师签名) 5.科研成果(如有) 6.中外文研修计划书(外文应以英语或俄语撰写),附上中文翻译件 7.有效期内的英语或俄语水平证明 二、访学类申请材料(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 1.英语或俄语版个人简历(含主要科研成果) 2.英语或俄语版研修计划(含预计访问时间),附上中文翻译件 3.外方合作者简历、邀请信(如有) 4.有效期内的英语或俄语水平证明 | |
2026年3月10日前 | 人员选拔 | 1.按照申请人报名意向,将申请材料发送至外方拟留学单位 2.拟留学单位组织专家评审材料,评审形式将另行通知,请申请人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3.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 |
2026年3月10日-20日 | 人员申请 | 拟推荐人选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按照留基委要求和材料清单准备申请材料,并按时提交至学校。 1.访学类申请材料及说明请查阅 (https://www.csc.edu.cn/article/3787) 2.研究生类申请材料及说明请查阅 (https://www.csc.edu.cn/article/3788) | |
2026年4月20日前 | 学校审核 | 1.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在线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2.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具单位公函、推荐人员名单(加盖公章)等纸质材料。 | |
2026年4月一5月 | 人员审核 | 根据项目要求,项目单位及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材料审核。 | |
2026年6月 | 人员录取 | 录取人员通过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并自行下载、打印录取材料。 | |
2026年7月起 | 派出 | 录取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
七、温馨提示
(一)更多项目参考信息: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专栏-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https://www.csc.edu.cn/chuguo/s/3780)。
(二)经本项目选派的师生须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完成校内审批。
(三)本项目最终录取结果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决定。
(四)被录取人员在国(境)外院校学习期间需遵守当地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五)被录取的联合培养学生在学习结束后必须按时返校,完成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学业,并在回国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一份纸质版交流报告(附件2),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附电子版照片3—5张,照片必须带有交流学校的标志或者在交流学校学习的场景。
八、联系方式
(一)校级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27-88386443
邮箱:xuhuifei@zuel.edu.cn
(二)院级联系人:胡老师
办公地点:文治楼613办公室
联系方式:027-88387782
邮箱:Z0004599@zuel.edu.cn
附件:1.
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报名表.doc
2.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出国(境)访学研修申请表.doc
3.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国境外校院际交流报告.doc
国际法学院
2026年1月16日
审核人:黄志慧

